普陀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普陀区,隶属于上海市,位于上海中心城区西北部,是沪宁发展轴线的起点,也是上海连接长三角及内地的重要陆上门户和交通枢纽。西、北和嘉定区、宝山区相接,东、南和静安区、长宁区、闵行区毗连 [1] 总面积55.53平方千米。普陀区是上海市西部的水陆交通要道,以境内普陀路而得名。吴淞江(俗称苏州河)横贯全境,是西连太湖流域,东通黄浦江、长江的内河航道。19世纪末叶,中外商人凭藉吴淞江水运之便,纷纷在两岸兴建工厂,促进了境内经济的发展,逐步成为上海著名的老工业区。截至2016年,普陀区下辖8街道、2镇,常住总人口128.23万人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926.14亿元,其中,第二产业增加值107.86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818.28亿元。全年二、三产业增加值结构比重为11.65:88.35。截至2014年12月,普陀区下辖8个街道:曹杨新村街道、长风新村街道、长寿路街道、甘泉路街道、石泉路街道、宜川路街道、万里街道、真如镇街道;2个镇:长征镇、桃浦镇。普陀区人民政府驻真如镇街道大渡河路1668号。